尊敬的E动网用户:
您好!
接上海网安总队通知,即日起,要求各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加强平台内用户实名制和日志留存工作,并开展自查整改工作。整改内容及法律依据如下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监测、记录网络运行状态、网络安全事件的技术措施,并按照规定留存相关的网络日志不少于六个月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》规定,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记录用户注册的相关信息,包括用户唯一标识、用户名称、实名信息(可为姓名、身份证号、手机号等)、注册时间、IP地址及源端口号等。对于记录的用户活动日志,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登录日志(登录时间、登录IP地址及源端口号等)、信息发布日志、行为日志等。其中,注册用户信息及历史变更记录应永久保留,用户活动日志、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留存不少于六个月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,网络运营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、即时通讯等服务,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,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。
请各单位在3月底前完成相关整改,届时总队将再次开展检查工作!
感谢您的长期以来的支持和信赖!
中国E动网信安部
2022.7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