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子保单推出后,网上投保成功,即可获得人保财险签发的具有双方数字签名的电子保单,大大简化了投保手续,4月初,国内首张全流程电子保单在北京正式问世,并签下了“第一单”。所谓全流程即整个保单的全部操作均可在互联网上实现。它的出现开辟了中国保险营销渠道的新模式,意味着中国保险业真正进入电子商务时代。
法律问题妥善解决
4月1日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》正式实施的第一天,它的生效解决电子保单网络销售中的法律问题。
此前,国内多家保险公司也推出过各种“电子保单”,但投保人不可能做到网上签名,因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子保单。随着《电子签名法》的实施,使得电子签名和手写签名、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,解决了网上交易的认证问题,网络销售中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得到法律的认可,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法律保障,对电子商务的发展必将起到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保险电子商务前景广阔
保险经营的是一种无形商品,交易的是保险利益关系,不受地域限制,也不涉及物品转移、物流配送,最适合用于网络形式进行销售。
由于整个中国保险业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,各家保险公司对IT系统的投入、改造、应用都非常有限。近几年,国内保险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,大多数保险公司均开设了电子商务网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