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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》3月30日起施行 发垃圾邮件最高罚3万

首发时间:2006-02-22 04:35:43
 《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》3月30日起施行 发垃圾邮件最高罚3万


为整治垃圾邮件,我国将于3月30号起正式实施《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》。办法规定,未经邮件接收者明确同意,不得向其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邮件。发送包含商业广告内容的邮件时,应当在邮件标题信息前注明“广告”字样。违规者将受到处罚。如果邮件内容恶劣并造成重大影响的,将被处以1万元到3万元的罚款。
  信息产业部昨天还成立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,近日将会公布一批垃圾信息提供者的黑名单,网民可以根据这些“黑名单”拒收这些邮箱提供的邮件。
  信息产业部还透露,电话业务的实名制管理工作也将在年内开展,近期将向社会公布手机实名制的管理办法。这表明,信息产业部的“大棒”正式挥向了违法短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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